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教育部将实施“国优计划” 组织高水平高校培养高素质中小学教师

来源:中国青年网    时间:2023-07-27 20:28:21


(相关资料图)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7月27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樊未晨)记者从教育部获悉,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夯实创新人才培养基础,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国优计划”《意见》),从2023年起,国家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高校选拔专业成绩优秀且乐教适教的学生作为“国优计划”研究生,在强化学科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系统学习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含参加教育实践),为中小学输送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素养卓越、教学基本功扎实的优秀教师。

《意见》明确,将首批试点支持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30所“双一流”建设高校承担培养任务,每年每校通过推免遴选不少于30名优秀理工科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理学、工学门类研究生或教育硕士,同时面向在读理学、工学门类的研究生进行二次遴选,重点为中小学培养一批研究生层次高素质科学类课程教师。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国优计划”有两种选拔方式:一是推免选拔,具备高校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向试点高校提出申请,经考查合格可通过推免方式被录取为“国优计划”研究生,攻读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研究生;二是在读研究生二次遴选,试点高校面向非教育类研究生进行二次遴选,结合学生专业课成绩和面试等,综合考察学生的从教潜质,按照“优中选优,严格规范”的原则,遴选“国优计划”研究生。

在培养方面,“国优计划”培养高校将通过自主培养或者与师范院校联合培养的方式,为“国优计划”研究生系统开设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包括不少于18学分的教育学、心理学、中小学课程教学、科学技术史等内容,以及不少于8学分的教育实践,强化师范生专业素养培养与教学基本功训练。

X 关闭

推荐内容

最近更新

Copyright ©  2015-2022 每日培训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浙ICP备2022016517号-15   联系邮箱:5 146 761 13 @qq.com